消化外科的案子解决了之后,岳阳就跟进肝外科的案子。
患者洪某,男性,61岁,本次因为肝性黄疸入院治疗,患者既往有长期酗酒史,长期的慢性肝炎病史(大三阳,未治疗),经过CT经查之后,以“肝部巨块型肝癌和肝癌转移?”的诊断收入院治疗。
经过对症治疗之后,患者的黄疸症状得以缓解。患者无意之间得知道“真实”情况后,拒绝继续治疗,后出院。
回到家中之后,患者自用“中草药“治疗,经过将近一年多的时间之后,患者症状反反复复发作,但是病情也没有极度恶化,也没有危及生命。(当时,有的医生断定,患者的生存期只有三个月。)
患者多次差点寻短见了,好在被家人及时发现阻止了,才没有酿成了恶果。
不过,自此之后,家人怕他出事,就专门派人盯着他。
最后,搞得又受不了啦,再次就医。
在其他医生的提醒之下,患者做了结核病筛查,规范抗结核治疗之后,患者彻底好转,肝部症状也消失了。
患者及患者家属觉得,由于医生的误诊,导致一家人担惊受怕一年多的时间,而且,差点还出了人命。他们将医生告到医务科,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
从医疗工作本身来看,多发巨结节性肝结核与肝细胞癌伴肝内转移鉴别是一个大难题。
业内人士有的提出来,只要有查出有结核的“肝癌”患者一定要经过规范的抗结核治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有可能是一个悖论。
因为,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与吡嗪酰胺等主要药物都在肝脏代谢,有很强的肝毒性。如果患者真的是肝癌的话,这种“乱来”的抗结核治疗,一定会加快疾病进程。毕竟,患者的肝本来就很脆弱了。
还有一点就是,在肝癌处置过程当中,本来就是争分夺秒的,将时间耗费在其他方面的诊疗,对及时救治患者也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