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毛儿和秃头男都是刚入此行,本来是来大城市打工的。
当时黄毛儿在饭店里面找了个刷盘子的活儿干,兼带打扫卫生。
秃头男则是负责帮厨,生意清淡的时候,两人便缩在厨房的角落里聊天,这一聊之下,两人居然是老乡。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干的时间久了,黄毛儿便不想干了,每天有拖不完的地,还有刷不完的盘子吗,最后工资却没多少。
黄毛儿刷过无数的盘子,圆盘子、方盘子,白盘子、黑盘子、花盘子,直刷的黄毛儿的毛儿都耸拉了下来。
秃头男也哀叹,这狗日的城市,看着是一片繁荣。哪知道到了这里,每天有切不完的肉,拍不完的黄瓜。盘子里面装的虽然是好东西,却没有我的份,都是只能看不能动的东西,端给别人,看他们吃得有滋有味,哪个不嘴馋?
有天下了班,秃头男从剩菜里翻出了半个烧鸡,还有两个啃了一口的猪蹄儿。
黄毛儿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收走了一个食客喝剩的小半瓶五粮液,黄毛儿又朝里面灌了些凉白开,才算凑了半瓶。
两人就在饭店附近的小广场上,朝草地上戳了三根香烟,当作高香。
然后三拜九叩,二人结为异姓兄弟。
两人发誓,不求同月同日生,但求此生有福同享,有难共当,肝胆相照。
自那以后,两人好的穿一条裤子,偷盘剩菜,也不忘给对方留下半盘。
只是没过几天,出事了。
这天上午,黄毛儿端了一只卤鸭掌,走到半路,忍不住嘴馋,就偷拿了一个鸭掌塞到了嘴里,嘎巴嘎巴几口就吞下了肚子。
那一桌的食客也不是瞎子,他们三个人,要了六个鸭掌,少了一个,就有一个食客少吃了一个。
食客们气的大叫大喊,找到饭店的老板,最后一调监控,真相大白。
老板一怒之下,直接开除了黄毛儿
黄毛儿没有一句废话,潇潇洒洒地结了工资,扭身就走。
秃头男也不想干了,也干脆的拿了工资走人。
两人辞工时,豪情万丈,意气风发,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真走在大街上,捏着口袋里那几张薄薄的钞票,才知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只可惜,钱包那么小,哪都去不了。
最后,两人一商量,这狗日的城市没钱不行,得搞钱,后来两人结识了纹身男,
纹身男原来是个专门收死狗的狗贩子,不过被人举报抓了一次,出来后,没人给他提供货源,他只能转行干起了上游,自己抓。
纹身男遇到黄毛儿和秃头男的时候,两人正被一只狗撵着跑,那狗冲着两人汪汪乱叫。
黄毛儿一时兴起,拿起一块板砖,照准狗头就砸了下去。
不料正好砸着了个正着,那狗顿时脑浆崩裂,当时就一命呜呼了。
两人慌了手脚,幸好,这狗没栓绳子,跑的远,主人家也没看见,
秃头男拖着死狗,就朝垃圾桶走,想把这个死狗扔到垃圾桶里去。
纹身男当场就花钱,买下了这只死狗。
这无意之中,三人就认识了,三人凑到一起一商量,干就干大的,做大做强。
三人跑到了废品店里,又买了一辆二手的接近报废的面包车,就开始了创业之旅。
黄毛儿负责开车,秃头男和纹身男一个负责踩点一个负责下手。
你别说,这生意不错,只用了短短时间,这辆面包车就回了本。
老话常说,江湖跑老了,胆子跑小了。
但这三人不一样,干了没多久,胆子却越干越大,不知不觉的,就把业务扩展到了爱情公寓小区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