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刘团练不在?”
在校场门口,白莹语带着十几个妇人早早来到,众人手中还拿着竹筐,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今日负责在校场警戒的是前总人马,甲哨甲旗丙队队长陈瑜带着几名手下负责守卫校场门口,此时陈瑜正客客气气的对白莹语说道:“白姑娘还是先回去吧,团练有军务在身,一早就去了城外。”
“那刘团练何时回来?”
“这,这可说不准,在下一个小小的队长哪里会知道。”
白莹语闻言略显失落,自己虽然只是在城外粥棚见过刘炀一面,但是对于这个留城县土匪出身的团练使还是印象深刻,总觉得这些由土匪、灶户、流民混合而成的团练乡勇与众不同,比官军有纪律,对待百姓也很客气,甚至采购物资都会给钱,都是当面结清。
这样的人马放眼当今天下已经堪称罕见了,不但收获了丰县百姓的信任,也引来了白莹语的好奇:刘炀不像是读过书的,究竟是如何操练出这样一支精锐人马的?
此时白莹语带着十几个妇人离开了,陈瑜看着众人的背影稍稍松了一口气。
旁边一个手下低声问道:“咱们整日在丰县驻扎,不出战,也不回去,真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多久。”
“咱们听令就好,你管那么多干什么?”
陈瑜白了手下一眼,随即那手下问道:“不知道这白家大小姐带人过来是干什么的?”
“送香囊。”
“香囊?”
那手下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说道:“没事送香囊干什么?”
“不知道,也许是丰县的风俗,也许是别的,但是她们竹筐里装的肯定是香囊。”
“那队长你怎么知道的,还这么肯定?”
陈瑜笑了笑,摸了摸系在腰间的香囊,虽然香味已经消散了大半,但是依然被陈瑜视若珍宝:“因为老子就有香囊,是未过门媳妇送的!老子闻过香囊的香味,所以知道。”
几个手下顿时投来杀人般的目光,看着陈瑜满脸幸福的样子,几个光棍汉的心中满是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