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说他了解萧鹏。
萧鹏唱的那首英文歌确实不是他写的,而是一个叫做方大同的龙国歌手写的一首英文歌,叫做《Siing A Long Song》
谁说龙国歌手只能写龙国歌?写英文歌也比外国人深情。
说实话,论语言能力龙国人比西方人强多了。
现在很多人推崇民国大师,比如那个姓胡的。
可是当年那个姓胡的最致力的事情就是两件:一件是给自己拿各种名校的荣誉教授头衔,另外一件事情则是致力于废除汉字汉语。
英语真的好吗?
随便找一个英国主语的外国人。问他一个简单地问题:
就找他们问问‘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这个单词是什么意思就行。
估计没几个人知道,就算听说过这个词也没几个人能拼写出来。
那么这个单词翻译成汉语是什么意思?
尘肺病。
一个小学生看到这三个字也能直接想到这是一个关于灰尘引起的肺部出问题的病。
到底是那种语言文字更先进?
龙国语言表达更细致,这也就是龙国人出国之后经常被人称为‘东方莎士比亚’的原因。
“修车?修飞机?做琴?”伊尼斯听到戴蒙的话更懵:“他不是企业家吗?”
戴蒙点头:“他确实是做企业的,但是现在公司都是别人打理,他喜欢各种各样的手工活,尤其是他们国家那些传统的东西。”
“这么厉害?”科斯塔斯一愣。
戴蒙摆手道:“他是着名的‘三分钟热度’,一样东西让他掌握了他就会研究新的东西。你可别教给他特效化妆,要不然他会感兴趣然后学习,然后……你会受到发自灵魂的打击,你会发现他超强的学习能力并且超过你的水平。”
科斯塔斯倒吸一口凉气。
这时候突然传来了一群女孩的欢呼声。
原来萧鹏已经唱完了歌放下了莱雅琴起身下台,他还在那里对着周围欢呼捧场的酒客挥手致意,就被艾苏直接一把揽住腰:“哇,萧,你真的太厉害了!”
萧鹏谦虚道:“没什么厉害的,只要你们喜欢就好。”
其他几个女孩也围着萧鹏叽叽喳喳。
伊尼斯问科斯塔斯道:“科斯塔斯,你学会了吗?”
“学废了!”科斯塔斯撇撇嘴。
作为一名‘绅士’他能说自己在学习萧鹏怎么泡妞吗?
当然,在心底他已经记住了萧鹏是怎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