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他探头,顺手拔出腰间的大口径左轮手枪的时候,就听到了一句:
“信,赵蒙,你的信!!”
等他将枪收起来的时候,一匹灰色,毛发锃亮顺滑的“夸特马”,载着一个身长约莫“一米七五”,戴着白色头盔的邮递员来到了他的面前,仔细看还能后刚发现邮递员左腿下方的马袋内,还插着一把步枪,看起来应该是三零式步枪的民用版本。
【汉国私人拥有枪支需要有持枪证,且每年还要接受审核,以判定你本人没有对他人,对社会的威胁,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地区,除了类似于安保之类的职位,多数人是拿不到持枪证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城市地区的人口密度太大,限制枪支,可以有效保护人的安全,甚至在最近这些年的新的持枪法中,就连一些城镇,以及人口多的乡村,只要当地没有大型野兽,类似美洲狮,以及北美棕熊的威胁,基本上持枪证的申请难度和当年的城市,是一样的,而目前拥有私人枪支最多的,其实就是类似于赵蒙这样的农场主,以及眼前这种偏远地区的邮递员了。】
“呐,这是你的信……”
邮递员从马腹部右边的马袋内,掏出一沓厚厚的黄色牛皮纸包裹的信件,随便翻看了几下,就从倒数第六个当中找到赵蒙的信件。
看着被扔过来的信件,赵随意扫了一眼封面,只见上面只有一个“赵蒙”,随后便从兜里掏出一张印着汉级战列舰的五块华元,走上前,伸手递给了骑在马上的邮递员。
“辛苦了,拿去喝茶……”
邮递员接过有些褶皱的五块钱,脸上立马笑开花,嘴里回复着“赵老板发财”。
作为一名负责农场附近的邮递员,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往返镇上和附近的农场,穿过一条还算安全的森林,,将信件送到那些农场主的手中。
而且因为路程太远,所以送的频率也不怎么高,而且因为当地的农场主,普遍都比较有钱,所以每一次来,他要么收到赵蒙这样的五元小费,要么就是带点肉酒走,基本就没有空过手,所以他自己也把这个岗位称为“肥差”。
“对了赵老板,镇上最近来了一家卖汽车的车行,啧啧,真不知道这家伙把这车行开在我们这里干什么,拢共就几千号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人买车,要真买车,不知道去省城买啊!!”
可能是给了钱的缘故,邮递员一口一个“赵老板”叫着,没有一点维和感,和刚刚直呼其名,完全不一样。
“车行??”
赵蒙听到镇里开了一家车行后,表情也有些怪怪的,毕竟把车行开到他们这个离铁路有点远的地方,别的不说,光是把车运过来,就得花不少钱。
“对了赵老板,最近不是快要过中秋了吗,镇里打算响应上面号召,搞一个中秋晚会,到时候估计会找人上去唱歌唱戏,你要是有兴趣也可以去看看……”
(农历时间)
“这我就不参与了,我这自小五音不全,干不了这个,别说唱戏了,我唱歌都能把喜事唱成丧事……”
赵蒙摆了摆手,嘴里夸张的贬低自己的唱功。
而在他对面的邮递员,则是在笑了几声后,就告别挥舞马鞭离开了,走的时候,还不忘嘱咐赵蒙一句,记得去看晚会。
等到邮递员离开之后,赵蒙才打开了那份没有特别署名的信件,“撕拉”一声打开,露出了一张白色的信件纸,只不过在这上面,没有汉国主流的横杠,而是传统的竖杠,上面写着的,也不是目前普遍使用的钢笔,而是即将被全面淘汰的毛笔。
“吾叔亲启……”
第一句话就让赵蒙变了脸色,紧接着就是:
“叔父离家已有十三载,却不知生死,本不欲再找,但吾父临死前托付,定要找到叔父,是生是死,以了心愿,侄听闻兰芳客商所言,于汉国之钢城见过叔父,故托人搜找叔父下落,连续发了十数份信件,送往各地,若吾叔得见,可回信于侄,以解全家之愿,告慰吾父,祖奶之阴灵……”
“侄儿兴丰敬上!!”
看到这一幕的赵蒙,眼中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要知道当年因为发匪战乱,他独自一人上了去美洲的大船,直到现在,他都以为家人死了,毕竟那个时候太平天国横行江南,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他们家虽然地处沿海,但多半也是逃不掉的。
而在后来他也托人寻找,也是下落无果,本来他都放弃了,没想到现在,他们又活了。
“母亲,大哥!!”
赵蒙抬头看天,此时的他的脸上,早已布满了泪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