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辞说着说着没声音了,只因为旁边的朝瑶还不如芙珍,只半柱香的功夫就在日头下睡熟了。
“不怪姑娘,她太久没晒着太阳了,难免······”
开口的人是卿辞的近侍,长得一副老实人的脸下手比谁都黑,这才会跟卿辞蛇鼠一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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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要怪她了吗?”
卿辞慢条斯理啄了口茶,轻飘飘地扫了一眼替朝瑶说话的近侍。
这些天他时不时会带着朝瑶出来,为了把人看牢,他不可避免地带了些人手。
没想到才几天功夫,就有人敢背着他给朝瑶送花了。
近侍看见丢到自己面前枯死的花,脸都白了。
“眼和手,你自己选一样。”
卿辞笑着,一张谪仙般的脸吐出的话却像是黑泥一样粘稠晦暗。
近侍的眼今日一共偷看了朝瑶七次,近侍的手想着朝瑶替她摘了十一朵花。
眼还是手?
近侍闭了闭眼,没了手他还能活,没了眼他终生只能做个看不见东西的瞎子了。
“我选眼。”
卿辞轻笑了一声,“也好,那就先剜了你的眼,再剁你的手。”
跪着的人猛地抬起头,只看见卿辞正轻手轻脚地替身旁睡着的人盖披风。
近侍没有开口讨饶,卿辞的性子他是知道的,他只是学着男人也微微一笑。
“主子也只能在这时候对姑娘虚情假意了。”
若是人醒着,恐怕朝瑶会把披风摔回卿辞脸上。
卿辞动作一顿,头也不抬,“把他的舌头也拔了。”
朝瑶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下午,回去的时候完全没注意后头少了个人。
但她发现自己插在瓶子里的花不见了,“神经病,我的花呢?!”
看着恼怒的朝瑶,卿辞眉眼带笑,“就是一把野草,也配叫花?”
回答卿辞的是朝瑶劈手砸过去的花瓶,炸开的碎片铺了满地。
那天之后卿辞足有三个月没再去过密室,而彼时乐得逍遥自在的朝瑶不会知道,神经病再来时已经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