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一方面感叹于后金此时的田地制度,一方面也对皇太极的举措而抱有怀疑:“他丈量田亩、余地归公、将汉人分屯别居,这些都没问题;不允许贵族们再立庄园,这本身也没什么,但是,他真的能够禁止住贵族们再立庄园的行为?”
赵匡胤可是能够确定,皇太极这些举措,当然是为了后金的持续发展,毕竟,屯地获得的收益更大,远比那些奴隶庄园中对国家提供的收获多。但是,皇太极同时也在削弱后金这些传统贵族们的权力是真的。
他这要动的,是贵族们的土地,和名下的人口。
不论是女真还是明朝,不论是中原还是其他外族,土地和人口,这两个资产都是最核心最重要的资产,努尔哈赤进入辽东以后,后金就已经是“上至努尔哈赤及诸贝勒,下至八旗士卒”,都有了一定的庄园和奴隶,这也充分说明了女真贵族们对于这两大核心资产的渴望。
这样的利益,这样的渴望,是皇太极能够收的住的吗?
阿敏、莽古尔泰等人,为什么能够说得出择一地自立为王的话?除去他们在八旗贵族中的支持者,不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有着完全属于自己个人的人口和土地资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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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们虽然不能说都打着自立为王的打算,但谁会嫌自己的核心资产少?谁会觉得自己的力量已经足够了,不需要扩充了?
不说像是完全奴隶制的女真部族,就是现如今的大宋,那也是所有达官显贵们都想要尽可能地去扩充自己名下的土地和佃户数量啊!
赵匡胤并不看好这一政令在后金日后的发展,好一点,就是皇太极在位时可能还能一定程度上压制,但等他死后继承人就不一定能够压制住;坏一点,就是皇太极在位时也不能阻止贵族们暗中建立庄园的行为。
毕竟,这种和土地人口有关的事情,要是好处理,他赵匡胤早就下政令处理了,哪还会让大宋走上不抑兼并的道路?
【随后,皇太极对于奴隶、人口方面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天聪四年十一月,皇太极下令编审壮丁,要求“牛录额真各察其牛录壮丁,其已成丁无疑者,即于各屯完结”,“此次编审时,或有隐匿壮丁者,将壮丁入官。本主及牛录额真、拨什库等,俱坐以应得之罪。若牛录额真、拨什库知情隐匿者,每丁罚银五两,仍坐以应得之罪”。】
【天聪五年七月,皇太极颁布了《离主条例》,其中规定:凡除了八固山贝勒之外奴隶主,犯有私行采猎、擅杀人命、隐匿战利品、奸污属下妇女、冒功滥荐、压制申诉等罪,允许奴仆告发,“准其离主”。
第二年,他又对《离主条例》作了补充,“如告数款,轻重相等,审实一款,亦免坐诬告之罪。如所告多实及虚实相等,原告准其离主”。】
【天聪八年十月,皇太极又改变了原本的俘虏处理方式。他宣布:“俘获之人,不必如前八分均分,当补壮丁不足之旗,八旗制度设牛录,一例定为三十牛录,如一旗于三十牛录之外,余者即行裁去,以补各旗三十牛录之不足”。】
【而等到称帝建号之后,崇德三年,他更是直接宣布将一部分奴隶变成自由民,“前得辽东时,其民人抗拒者被戮,俘取者为奴。朕因念此良民,在平常人家为奴仆者甚多,殊为可悯,故命诸王等以下,及民人之家,有以良民为奴者,俱着察出,编为民户”。】
汉朝,文帝前元年间。
刘启边看边点头:“这几项政策下来,皇太极能够掌控的土地更多,也从贵族们手中搜出了大量的奴隶以及隐户,算是增强了后金国力,又增强了皇太极的力量……至于离主条例,则是既有经济生产上的作用,又能够用来限制打击贵族。”
而后面皇太极直接释放奴隶,倒是更说明了此时皇太极本人的权力和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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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简明清史》中看,努尔哈赤时期可以算作是从家内奴隶制过渡到庄园奴隶制,皇太极时期则是封建的农奴制逐渐代替了奴隶制。
某种程度上,自耕农就是国家的农奴,对国家负有出徭役,兵役和赋税的义务。
范文澜的中国通史:自西汉中期以后至南北朝奴隶数量显然是巨大的,但因此说当时社会还是奴隶社会,这就错了。须知奴隶只是农民阶级(有田的和无田的徒附)中最不幸的一部分。
到了宋朝之后,倒是农民们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