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我在皇宫看大门(四十二)

唐姨妈拿着药膏走了进来,坐到了小迷糊身旁,二人开始合力给老骗子涂药“对了达达前一阵不是讲街上遇到一个长得像奴的妇人,在那条街遇到的?”

“好像是大时雍坊的杨堂子胡同。”老骗子撇撇嘴,唐姨妈这明显是防着他“咋了?难不成真的是……认识?”因为小迷糊在,所以他问的很含蓄。

“哪啊。”唐姨妈一边心里默默记住,一边道“玉璞前一阵在街上也遇到了,回来讲给奴,奴好奇而已。”

对京师不熟悉的她并不晓得,凡是挂‘堂子’二字的胡同意味着什么。

“还有这事?”小迷糊好奇的追问“我还有个四姨?”

“哪啊。”唐姨妈赶紧道“若是长得像就是亲戚,那咱家亲戚可多了。”刚刚讲完,就被老骗子拽进了怀里“没事啊,亲戚多了,热闹。”一只手开始不老实起来。

唐姨妈不由后悔,心急了。也怪唐玉璞这么久都没有消息,让她乱了方寸。这也没办法,离家的孩子对于故乡,对于亲人的思念,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累积,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突然爆发。

唐姨妈如今穿金戴银,绫罗绸缎,吃穿不愁,整日有大把工夫胡思乱想。得知妹妹有可能也在京师,离乡十来年的感情再也压抑不住,以至于昏招迭出。见还是不见,找还是不找?找到了人,这个老骗子肯放过?上次不就放过了。可上次对方也把她丢下那么久,然后抢了回来。

这个问题,直到老光棍下午离开都没有个头绪。思来想去,索性按部就班。若是妹妹被抢回来,那就和她作伴,慰藉思乡之苦。若是没有,那就让对方瞧瞧自己如今活的如何。

十三姐依旧坐在窗边看着那道背影消失在院门口,这次却没有怒不可遏,而是她彷徨,更准确的讲是怕了。怕这就是她的命;怕郑十七从中作梗。

算上胡家,她已经是第二次定亲就出事了。之前她对六姐讲的那些疯言疯语不屑一顾,这几日却也有些惶恐。甚至私下里让丫头寻了一张佛祖的画像祭拜,她不要连六姐都不如。

叶凤仪疯了,倘若郑直执意将她嫁入叶家,三奶奶也不会反对的。莫讲不可能出现残害骨肉的事,坏女人什么事都做的出。

十三姐曾经看过《女训》,里边每每对丧夫守节女子大加褒奖。之前她也认为身为女子理该如此,因此对失节的六姐充满了厌恶。可如今事情到了十三姐自己身上,她才懂,书上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意味着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简简单单八个字,将心高气傲的十三姐如今心态刻画的淋漓尽致。

原来她也只是个心志不坚的小女子;原来她也只是‘宽以待己,严以律人’的伪君子;原来她和六姐是一种人。曾经心中对六姐的一切不屑,鄙夷,如今一个不落的全都打在了十三姐自己身上。

恍惚间,瞧见丫头引着腊梅走了进来“十三姐,奶奶吩咐,明个儿是个好日子,姐就可以搬去隔壁了。”

“我不。”十三姐吓得赶忙道“我不嫁,不嫁……”

原本定亲的第二日,十三姐就该按照郑十七的安排分宅别居。当时这消息让十三姐喜出望外,早早就收拾好了东西,盼着。可是因为第二日郑七姐死了,才延宕至今。如今母亲的决定意味着家里的决定竟然是十三姐最害怕的结果。一瞬间,她再也装不下去了,起身道“我要见母亲,我不嫁……”说着不等腊梅说明,已经夺路冲了出去。

人在最危险的时候,会激发心中一切的潜能,十三姐知道,她手里还有一张牌。与其让她守着一个疯子,她宁愿全家玉石俱焚。

刚刚梳洗的三奶奶还在琢磨郑直讲的那句戏言。也是,倘若人死了,那么十三姐就不用嫁给一个死人了。毕竟两家只是定亲,又不是成亲。虽然她中午那么凶,其实不过是有气没地发,倒不是反对,想来对方也是懂她的意思的。也因此,刚刚三奶奶才要让腊梅去告知十三姐明日搬家。她要让坏事变好事,正好利用这件事为十三姐搏一个好名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正想着,外边传来动静,不等三奶奶起身,十三姐已经冲了进来“我不嫁,不嫁那个疯子。”

“住口。”三奶奶皱皱眉,冷脸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你多嘴的份。”看了眼紧随而来的腊梅还有两个小丫头。

腊梅赶紧将小丫头赶走,从外边关上了门。

“母亲当真要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十三姐见此,胆子也大了些。

“你还小,娘这一切都是为了你。”三奶奶不想落人口实,因此对于十三姐也没有打算讲。这种有损名声的事,她一力承担就是,好名声要留给对方的“听话,明日搬去别院,不过是一墙之隔……”

“呵呵。”十三姐冷笑“是啊,左右我在这家里是个碍眼的,搬出去,就不妨碍你们双宿双……”

“住口。”三奶奶脸色一下子白了,怒不可遏的看着十三姐“你胡说什么。”

“是不是胡说,那就要问问十七了。”事到临头,十三姐索性狠下心来,甚至不再是恭敬的站在三奶奶面前,而是坐到了对面的炕椅之上“不如我们找对面的十嫂评评理?”

三奶奶一瞬间气的眼冒金星,手抖如筛糠“好好好,你不用搬了。出去。”都是那个冤家的错,摇摇欲坠的她目光冰冷,再没了从前的慈祥。

十三姐松了一口气,想要立刻认错,说好话讨饶。可显然三奶奶如今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去,只好起身走了出去。她就不明白了,那个孽障究竟用了什么法子,让母亲把她往火坑里推?都是郑十七的错。